上海市高桥中学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成立公告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下发的《中小学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工作办法(试行)》(教基厅函〔2024〕33号)等规定,为加强食堂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充分发挥家长监督职能,提升膳食服务质量,保障学生饮食安全与健康成长,经自主申报、民主推选、资格审核等程序,现正式成立上海市高桥中学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
委员会成员名单公示如下:
年级 | 班级 | 学生姓名 | 家长姓名 | 性别 | 专业领域 |
高一 | 1班 | 陈宏梁 | *陈楠 | 男 | 法律/财会/食品安全 |
高一 | 2班 | 刘一诺 | 刘云福 | 男 | |
高一 | 9班 | 陈黎果儿 | 黎燕 | 女 | 财务核算 |
高一 | 11班 | 贡伊南 | 伊素珍 | 女 | 健康管理/营养指导/食品安全 |
高二 | 2班 | 张懿欢 | 傅瑞霞 | 女 | |
高二 | 6班 | 赵俊一 | 王红英 | 女 | |
高二 | 10班 | 龚子莹 | 顾春燕 | 女 | 食品安全 |
注:标*者为委员会召集人
学校将全力支持膳食监督家委会工作,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巡查、菜单审议等专项活动。欢迎全体师生家长共同监督校园膳食工作,共建安全健康的校园饮食环境。
上海市高桥中学
2025年3月21日
附:学校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职责权限及重点监督内容 一、职责权限:
列席食材或供餐招标采购、餐食定价等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有关会议活动。
查看校园“明厨亮灶”视频、供应商履约评价、食堂工作人员培训考核、校领导陪餐等信息资料。
自行组织随机检查学校食堂或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抽查检查校外供餐企业、食材供应企业。
分类反馈发现和收集的有关问题,提出意见建议,跟踪了解问题整改。
二、重点监督内容
招标采购:校外供餐企业、食材供应企业、承包和委托经营企业招标管理、公司遴选、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
营养配餐:营养食谱制定及执行、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情况。
供货验收:供货资质、检验检疫、供货验收等履约查验情况。
食品安全:食堂环境卫生、设施配备、从业人员健康, 食材贮存、加工操作、餐饮具消毒、物流配送、食品留样情况。
用餐陪餐:供餐分餐、校领导陪餐、餐食节约情况。
经费管理:餐食定价、收支核算、主辅食材成本占比监测、食堂财务公开情况。
其他情况:监督学生及家长对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投诉较为集中的事项。